2014年6月12日,國家版權局、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正式啟動第十次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專項治理“劍網行動”(簡稱“劍網2014”專項行動)。此次“劍網行動”把保護數字版權、規範網絡轉載作為重點任務,引發了傳統媒體和網絡媒體的廣泛關註,廣大權利人對此也高度關註。人民日報近日就相關問題採訪了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司長於慈珂。
  通過查辦案件和正面引導,規範網絡轉載版權秩序
  記者:“今日頭條”網近日成為媒體和社會公眾關註的事件。請問國家版權局是否註意到?
  於慈珂:是的。其實早在“劍網2014”專項行動啟動之前,國家版權局就收到了有關傳統媒體的投訴,稱“今日頭條”網未經許可轉載了他們的新聞作品。國家版權局對此高度重視,已經受理相關投訴,正在對“今日頭條”網進行立案調查。我們將根據調查情況,依法作出處理。
  記者:此次“劍網2014”專項行動將規範網絡轉載作為一項重點任務,請問國家版權局將採取哪些措施促進網絡轉載的規範化?
  於慈珂:近年來,網絡媒體特別是移動網絡媒體蓬勃發展,使得網絡媒體未經許可轉載傳統報刊新聞作品的問題凸顯了出來。加強版權保護、規範網絡轉載,任務繁重、刻不容緩,必須進一步加大力度。這既是保護原創、促進文化繁榮所必需的,也是維護網絡傳播秩序、保護網絡安全所必需的。
  國家版權局將通過查辦案件和正面引導兩個手段,來規範網絡轉載版權秩序。首先,網站要開展自查自糾,正視並查找問題,儘快解決;其次,我們要加大主動監管工作力度,加強對網站的版權監督管理;再次,推動完善網絡版權許可付酬機制,引導報刊社與網站開展版權合作,形成網絡轉載等使用作品依法依規許可付費使用的合作雙贏機制。
  網絡媒體主動自查自糾,與傳統媒體開展版權合作
  記者:有的網絡媒體認為自己使用傳統媒體的作品是擴大了其傳播面,併為傳統媒體的網站帶來了流量,或者在轉載後付費了。它們把這些視為可以轉載的理由。請問,這些理由是否成立?
  於慈珂:首先必須明確一點:“先許可,後使用”,這是著作權法的一項基本原則。除了著作權法明確規定之外,不論是出於什麼目的使用了作品,不論是付費還是不付費,不論是營利性還是公益性,使用作品必須先取得權利人授權許可。“先許可,後使用”這項原則對傳統媒體和網絡媒體都是適用的,沒有例外。在法律規定框架下,未經權利人允許就使用其作品都是侵權行為,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  “劍網2014”專項行動把支持傳統媒體維權作為一項重點,鼓勵、調動權利人維權積極性,引導支持權利人採取行政投訴、民事訴訟和刑事報案等手段,開展正當維權,主張合法權益。同時,我們支持權利人充分運用法律手段,如採取通知—刪除程序、申請民事訴前禁令等手段及時制止侵權。
  廣大網絡媒體也應增強尊重版權的意識,主動自查自糾,積極與傳統媒體開展版權合作,逐步建立健全授權使用付費機制,最終實現合作雙贏。
  文字、音樂、游戲網站監管尚需加強
  記者:網絡版權主動監管是“劍網行動”的一項創新,對於扭轉網絡視頻版權混亂局面起到了很大作用。請問,在“劍網2014”專項行動中,版權主動監管是否會向文字、音樂、動漫、軟件、游戲等領域延伸?
  於慈珂:從2009年開始,國家版權局就加強視頻網絡版權管理採取主動監管措施,如約談有關網絡企業,要求相關企業按月提交相關作品的版權證明文件,未取得合法授權的作品不得上線等。各地版權管理部門實施主動監管的重點網站達到了3000多家,包括淘寶、百度、搜狐、新浪、迅雷、優酷等具有全國影響的知名網站。
  通過版權主動監管,改變了視頻網站版權混亂的局面,大幅提高了視頻網站的正版率。不論是視頻網站,還是影視產業都因此受益。
  相比之下,文字、音樂、游戲領域的主動監管尚需加強。這幾個領域也是目前網絡侵權盜版多發高發的領域,我們將把主動監管措施延伸拓展到這些領域,使得作品合法使用、版權有序規範。
  據《人民日報》  (原標題:正對“今日頭條”網立案調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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